稅收減免重點內容
近期, 財政部、稅務總局等多個部門連發多份稅收減免公告。多項稅收減免優惠政策繼續延期,一起來看看有哪些稅收減免政策呢?
稅收減免重點內容:
1、對經國務院批準對外開放的貨物期貨品種保稅交割業務,暫免征收增值稅,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2、繼續實施創新企業境內發行存托憑證試點階段有關稅收政策: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個人投資者轉讓創新企業CDR取得的差價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3、延續實施創業投資企業個人合伙人所得稅政策:創投企業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的,其個人合伙人從該基金應分得的股權轉讓所得和股息紅利所得,按照20%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4、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深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和通過基金互認買賣香港基金份額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5、對境外個人投資者投資經國務院批準對外開放的中國境內原油等貨物期貨品種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6、延續實施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居民個人取得股權激勵,符合相關條件的,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滬深港通投資個人所得稅免征優惠延期
本文重點就《關于延續實施滬港、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和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展開說說。
主要內容:
財政部、稅務總局以及中國證監會于2023年8月21日聯合發布公告,宣布延續實施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滬港通)、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深港通)以及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基金互認)的相關個人所得稅政策。具體內容為,對于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深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和通過基金互認買賣香港基金份額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將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此政策將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對市場的影響及對投資者的意義
市場影響:
此次政策的延續無疑為市場帶來了積極的信號。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意味著投資者在滬港通、深港通以及基金互認中的投資收益將得到更大的保障,這將進一步鼓勵內地投資者參與香港市場的交易,增強市場流動性,提振市場信心。
對普通投資交易者的意義:
對于普通投資交易者來說,這意味著他們在滬港通、深港通以及基金互認中的投資將享受到稅收優惠,降低了投資成本,提高了投資回報。這也將吸引更多的內地投資者參與到香港市場的交易中來,為他們提供了更多的投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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